自动化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学分绩点及推免资格认定细则

作者:发布者:董亮发布时间:2026-10-26浏览次数:10

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4〕74号)有关规定,经自动化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动化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学分绩点及推免资格认定细则如下:

一、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认定范围按照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调整,具体认定项目及奖励标准详见附件1与附件2。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四类项目获奖,分别加分,每类项目最多取两项(大创项目须为创新类和创业类各取一项,且不能是交叉时间的项目;学科竞赛同一项目下只取一项)。

三、各类成果认定须是申请人和获得人为同一人,中间更名获得的无效。

四、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含任选课,但不及格任选课成绩计入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且补考与重修课程累计不超过两门(含不及格任选课)。

本规则由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自2024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以《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1:自动化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科竞赛认定项目目录;

附件2:自动化学院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创新学分与平均学分绩点奖励标准。



自动化学院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自动化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科竞赛认定项目目录.xlsx

附件2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创新学分与平均学分绩点奖励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