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的补充规定

时间:2021-10-19浏览:286

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的补充规定


学校各有关部门:

考虑到文科类与理工类研究生的差异性。经校学位委员会第三届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的规定》(哈理工学位发[2016]16号)文件做如下补充规定:

取消外国语言文学、高等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科学技术哲学等文科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认定的D类及D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的规定,按“在有统一刊号的国内外期刊或论文集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执行。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正式执行,由研究生部学位办负责解释。